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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26-01-07浏览次数:

一、申请对象、奖励标准、申请条件

按照学校《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理工研字[2025] 5 号)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按照人数比例分配。

研一按比例分配,保研的同学在确保比例的前提下不低于一个名额。

三、评审阶段

(一)评审实施细则

1.考核方式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学业成绩(70%)、学术成绩(20%)和综合表现(10%)进行考核,学业成绩为入学考试最终成绩(初试60%+复试40%)。

其他研究生按学术成绩(80%)和综合表现(20%)进行考核。

对于一年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成绩和综合表现成绩可以是上一个培养阶段在原培养单位取得的成绩,成果须均为国家级。

2.积分计算方法

见附录1、附录2。

最后奖学金名单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二)个人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及公示

评定结果公示5日。

(四)上报学校。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修订

附录1:学术成绩计分规则

①  期刊论文量化分值

SCI 期刊8-32分(中科院SCI 分区一区32分,二区24分,三区16分,四区8分),EI期刊计6分,一级学报计6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计4分。CCF推荐的A类、B类、C类国际期刊分别对应中科院一区、二区、三区期刊。CCF推荐的T1、T2类高质量EI检索期刊分别计10分、8分。

② 会议论文量化分值

发表的会议论文(以是否已经参会作为是否发表依据)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列为A类的计30分,列为B类的计20分,列为C类的计10分。一般全球性会议(提供检索收录证明)计4分(未见检索计2分),区域性会议计2分,国内会议计1分。同一成果计最高分,分值不重复计算。

会议论文为口头报告成果系数为1.5,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③ 著作分值:第一作者计12分。公开正式出版的著作,且必须和本人科研方向相关有效。

④ 专利分值: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6分,国内其他授权专利1分(其他授权专利累计不超过5分)。

⑤ 科技奖励分值:国家级12分,省级8分,市级4分。

获奖等级系数:特等奖系为1.2,一等奖系数为 1.0,二等奖系数为0.8,三等奖系数为0.6。

注:

A.以上学术成果必须在学制规定的培养期限内取得,且申请人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长春理工大学,申请人署名(科技成果奖励除外)为第一作者(导师须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作者)。当第一作者是指导教师的,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

B.学术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原则上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被检索的成果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如果属于最后一次参评奖学金,对于中文核心期刊或者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可以凭录用通知、缴费证明和指导教师说明文件进行确认。

C.其他所有分值计算,均需参考作者排序系数。第一作者系数为1,第二作者系数为0.75,第三作者系数为0.5,第四作者以上系数为0.25。以上①~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0分。


附录2:综合表现计分规则

1.日常表现(A1)

基础分满分50分,可根据研究生表现情况减分,每旷课2学时减3分,寝室卫生不合格1次减3分,违反寝室安全管理规定者减20分,缺席要求全体研究生参加的集体活动(如:入学教育等)1次减3分,未完成学院布置的辅导猫任务1次减2分,其它未达到处分条件的不当行为1次减3-10分。

2.竞赛加分(A2)

可以认定加分的赛事包括:①国家级竞赛:参照学校公布的推免竞赛列表(附录3);②省部级竞赛:中国家级赛事对应的省部级选拔赛、由吉林省政府部门、吉林省学会主办的计算机领域相关比赛;其他比赛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

(1)硕士一年级奖励只计入国家级奖励,每项基数为12分(需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奖励等级计分系数规则参考学术成绩计分规则;对于没有分等级的奖励,按一等奖计入。

(2)其他年级奖励计分:国家级奖励12分,省级奖励8分,市级奖励6分,校级奖励4分,学院奖励2分(需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奖励等级计分系数规则参考学术成绩计分规则;对于没有分等级的奖励,按一等奖计入。

3.德育综合表现(A3)

(1)社会工作。研究生承担社团工作和实践活动等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加分。社会工作至少干满一学期方可加分,完成一学期社会工作的加分值为一学年分值的一半。干部兼职,取最高分,不可累加。

表2 社团工作和实践活动加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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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加分。对为国家、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带来较大社会影响的学生,如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经学院研究,视具体情况给予0~5分的加分。

(3)先进个人。参照下表加分,其他奖项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参照下表加分。

表3 先进个人加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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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活动加分(A4)

参加学院认定的加分活动,每次加1分。


附录3:长春理工大学 2023 年认定学科竞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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