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6年8月修订)
一、申请对象、奖励标准、申请条件
按照学校《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理工研字[2025] 5 号)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各学院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照适当向基础学科、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的原则确定各学院获奖名额。
三、评审阶段
(一)评审实施细则
1.考核方式
研究生按学术成绩(80%)和综合表现(20%)进行考核。
2.积分计算方法
见附录1、附录2。
最后奖学金名单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二)个人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及公示
评定结果公示5日。
(四)上报学校。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26年8月
附录1:学术成绩计分规则
① 期刊论文量化分值
SCI 期刊8-32分(中科院SCI 分区一区32分,二区24分,三区16分,四区8分),EI期刊计6分,一级学报计6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计4分。CCF推荐的A类、B类、C类国际期刊分别对应中科院一区、二区、三区期刊。CCF推荐的T1、T2类高质量EI检索期刊分别计10分、8分。
② 会议论文量化分值
发表的会议论文(以是否已经参会作为是否发表依据)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列为A类的计30分,列为B类的计20分,列为C类的计10分。一般全球性会议(提供检索收录证明)计4分(未见检索计2分),区域性会议计2分,国内会议计1分。同一成果计最高分,分值不重复计算。
会议论文为口头报告成果系数为1.5,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026年之后发表的会议论文参照2026最新版CCF目录,目录内会议论文仅限Full paper/Regular paper;会议上其他形式发表的Short paper、Demo paper、Technical Brief、Summary、Findings以及伴随会议的Workshop等成果不按CCF对应类别计分,需降一档参评。
③ 著作分值:第一作者计12分。公开正式出版的著作,且必须和本人科研方向相关有效。
④ 专利分值: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6分,国内其他授权专利1分(其他授权专利累计不超过5分)。
⑤ 科技奖励分值:国家级12分,省级8分,市级4分。
获奖等级系数:特等奖系为1.2,一等奖系数为 1.0,二等奖系数为0.8,三等奖系数为0.6。
注:
A.以上学术成果必须在学制规定的培养期限内取得,且申请人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长春理工大学,申请人署名(科技成果奖励除外)为第一作者(导师须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或副导师须为第一作者)。
B.学术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原则上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被检索的成果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如果属于最后一次参评奖学金,对于中文核心期刊或者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可以凭录用通知、缴费证明和指导教师说明文件进行确认。
C.其他所有分值计算,均需参考作者排序系数。第一作者系数为1,第二作者系数为0.75,第三作者系数为0.5,第四作者以上系数为0.25。以上①~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0分。
附录2:综合表现计分规则
1.日常表现(A1)
基础分满分50分,可根据研究生表现情况减分,每旷课2学时减3分,寝室卫生不合格1次减3分,违反寝室安全管理规定者减20分,缺席要求全体研究生参加的集体活动(如:入学教育等)1次减3分,未完成学院布置的辅导猫任务1次减2分,其它未达到处分条件的不当行为1次减3-10分。
2.竞赛加分(A2)
可以认定加分的赛事包括:①国家级竞赛:参照学校公布的推免竞赛列表(附录3);②省部级竞赛:中国家级赛事对应的省部级选拔赛、由吉林省政府部门、吉林省学会主办的计算机领域相关比赛;其他比赛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院校两级推荐参加的比赛,可直接认定。
国家级奖励12分,省级奖励8分,市级奖励6分,校级奖励4分,学院奖励2分(需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奖励等级计分系数规则参考学术成绩计分规则;对于没有分等级的奖励,按一等奖计入。
3.德育综合表现(A3)
(1)社会工作。研究生承担社团工作和实践活动等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加分。社会工作至少干满一学期方可加分,完成一学期社会工作的加分值为一学年分值的一半。干部兼职,取最高分,不可累加。
表2 社团工作和实践活动加分表
社团工作和实践活动类别 |
分/学年 |
校/院研究生会工作 班级服务工作 其他社会实践工作 |
0~5 |
(2)特殊加分。对为国家、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带来较大社会影响的学生,如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经学院研究,视具体情况给予0~5分的加分。
(3)先进个人。参照下表加分,其他奖项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参照下表加分。
表3 先进个人加分表
类别 |
分数 |
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
30分 |
吉林省优秀共青团员、“感动吉林”年度人物 |
20分 |
4.活动加分(A4)
参加学院认定的加分活动,每次加1分。
附录3:长春理工大学 2024-2026 年认定学科竞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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