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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7年度长春理工大学科研发展基金的通知

关于申请2007年度长春理工大学科研发展基金的通知

      校科研发展基金面向全校教师及科技工作者,主要资助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深远影响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及有重大影响的新技术,交叉技术的预先研究。为了做好2007年度校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校科研发展基金2007年项目申请受理工作,自2007年3月15日开始,2007年4月30日截止。
        2、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校科研发展基金申请书》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申请书同时报送科技处。
        3、校基金项目申请书请在此处点击下载(200736144746508.doc)。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是直接参加研究工作的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
        2、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预计在近期内能争取国家、省、市、基地等部门立项。
        3、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新技术,交叉技术的预先研究,预期结果能进入国家级科技攻关或有关部委的五年科技规划。
        4、校基金优先资助40岁以下的教师并向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及留学回国的教师倾斜。
        5、申请者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含在研)校基金项目。
        6、已承担国家、省部级及其它部门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校基金。
        7、凡已完成校基金项目,并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再申请。
        8、校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8个月以内,此次申请范围限于理工科,申请资助经费5万元以下。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2007年度校科研发展基金的申请工作。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5582318

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处
2007年3月6日